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60家港澳台展商参展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中新网广州1月12日电 (记者 许青青)为期3天的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11日收官。据统计,全球38个国家和地区184家国外展商参展,港澳台展商60家,实现知识产权交易金额43.70亿元(人民币,下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介绍,本届展会突出创新成果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展示交易主题,首次加挂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线上参展机构总数4129家,较上届增长67.23%。参展商国际化程度再度提高,吸引全球38个国家和地区184家国外展商参展。同时,港澳台展商60家,包括岭南(香港)商务有限公司,建材街(香港)有限公司,澳门商标协会,澳门知识产权保护商会,普强(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等。
据统计,本届展会展示知识产权展品14190件,实现知识产权交易金额43.70亿元。知识产权拍卖成交金额达3214万元,涉及专利26项。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5.5亿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表示,未来将继续致力打造立足广东、辐射湾区、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知识产权知名展会,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