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机构和场所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
【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㊼】
光明日报记者 陈海波
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但一些人员密集、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集中的机构和场所,仍然不可大意。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高风险人群较多、人员集中,疫情传播风险大,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1月1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对重点机构和场所开展健康监测
“乙类乙管”后,哪些机构和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重点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主要有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这些机构和场所应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的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措施。
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密集,一旦有传染源引入,短期内易造成传播扩散。“在落实好重点机构和场所常规防控措施下,要通过开展健康监测以及抗原或核酸检测,及早发现疫情。”常昭瑞说。
那么,如何加强监测?
常昭瑞指出,对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每日至少要开展两次全体人员的体温检测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监测。根据机构是否采取封闭管理,对机构内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分类开展定期核酸或者抗原检测。如果出现可疑症状,要及时采取核酸或者抗原检测。医疗机构重点要做好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及时发现和管理感染者,降低疫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和扩散。其余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工作人员要加强监测,出现症状时要及时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
制定商场超市等场所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春节期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客流量比较大,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一级巡视员耿洪洲介绍,商务部在加强市场监测预警,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大备货力度、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的同时,严格按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制定了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明确防控制度、环境卫生、员工卫生防护等要求,指导行业做好防控工作。
要防控疫情,首先得做好自我防护。耿洪洲说,要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员工需要完成疫苗加强接种,实现“应接尽接”;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穿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加强环境卫生消毒。
此外,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耿洪洲说。
养老机构做到关口前移
“现在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一旦养老机构发生感染,容易形成聚集性感染,而且老年人感染后,重症风险比较高。”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指出。
那么,养老机构如何做好防护,实现老年人“保健康、防重症”?
李邦华说,要做到关口前移。
他介绍,养老机构要每天至少两次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核酸或抗原检测,做到老年人疑似新冠感染症状的“早发现”,以及养老机构阳性人员的“早发现”。落实老年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老年人重症前期“早识别”。发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的作用,储备相应药物,通过远程或者上门服务,做到老年人诊疗的“早干预”。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的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
当前,一些长期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面临很多困难。对此,李邦华表示,要加强养老机构的纾困,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安全有序进行轮换和休整,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的关心关爱。
“尤其是春节来临之际,要加强心理疏导和春节相关活动安排,同时推动各地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养老机构纾困政策,帮助养老机构渡过难关。”他说。
(光明日报北京1月11日电)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积极创新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
作者:王欣
据报道,2022年国内有7个城市GDP总量进入2万亿俱乐部,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苏州和成都。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城市不仅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城市在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比如,江苏省苏州市的开发强度高、资源约束紧、转型任务重,以占全国0.09%的国土面积创造出了全国约2.1%的经济总量,而且生态环境质量依然保持稳中向好、持续改善态势。究其原因,就在于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做好了经济与生态的“双面绣”。近年来,苏州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4.7万余家,为引进高产出、低污染的项目腾挪了发展空间,抓住治污攻坚与高质量发展互促互利的契合点,形成了一招多赢的局面。
实践证明,在引领、优化和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有力的抓手,也是重要的推手。关键是务必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研究、积极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手段和途径。
首先,增强系统观念。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绝不能局限于传统思想上的污染防治工作。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多重目标中寻求最佳平衡点,既要“清澈见底”也要“鱼翔浅底”,既要“源头治污”也要“源头清洁”,既要“降碳”也要“增汇”。因此,要认识属地生态环境自然禀赋优势,也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扬长补短,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宏观经济的深度和广度、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力度和速度。
其次,强化攻坚意识。当前,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有的人思想认知上还不够全面深刻,甚至仍有误区,而且现实工作中也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矛盾。加上治污攻坚的成效尚不够稳固,在推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仍有不少难关要过,因此,务必保持战略定力,面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更新换代等推进难度较大的工作任务,要统筹各部门政策和力量,密切协同。该依法倒逼的绝不后退一步,该帮助优化的要主动上前一步,该鼓励引领的要争取先人一步,确保步步为营。
第三,突出创新思维。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做法可供参考和借鉴,况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同,面对的形势和问题也各有所异。因此,务必结合实际,根据属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情况新特点,适时更新理念、创新思维,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保护深度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新方式、新手段。比如,国家相继出台了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如果简单地照搬硬套,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等问题,这就需要各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举措,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王欣)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