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朝阳区将建设升级80家博物馆******
原标题:大力推进“五城”建设 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朝阳区将建设升级80家博物馆
昨日(3日),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记者从会上获悉,朝阳区将大力推进博物馆之城、阅读之城、艺术之城、双奥之城、时尚之城“五城”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2023年,朝阳区将完成80家博物馆建设和提升改造,推进“博物馆进商圈”,打造“文化+商圈+旅游”联动格局。
全区已建成城市书屋42家
“2022年,朝阳区加强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朝图预借’平台实现办卡、借阅一键完成。微阅轩、书穹格艺术馆2家城市书屋建成,目前,全区共建成42家城市书屋。”据朝阳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朝阳区开展了114场“喜迎二十大悦读阅朝阳”主题全民阅读活动,线上线下参与人次约1032万。
近年来,朝阳区不断创新“阅读之城”建设模式,通过打造阅读空间、活动品牌、推广人才、协同发展、指数评估等“五个体系”,构建“15分钟阅读生活圈”,将书香洒遍朝阳各个角落,让阅读成为市民生活新时尚。目前,朝阳区已拥有80多家品牌特色书店,各类书店共计324家,数量居全市首位。
在设施建设上,朝阳区通过持续完善公共阅读服务网络,升级阅读环境,延长开放时间;加快推进24小时自助图书机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优化空间点位分布;研究制定朝阳特色阅读空间建设标准和运营管理办法,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书香浓郁的示范阅读空间,形成了完善的阅读空间示范体系。
结合市民阅读新需求,朝阳区还探索出“馆社”“馆店”“馆校”“馆医”合作模式,建设“店中馆”特藏城市书屋,构建“阅读之城”数字平台,成立“城市阅读联盟”,引导和扶持民间阅读组织承接重大阅读项目、开展公共阅读活动,积极打造全民共建共享的阅读协同发展体系。
永通桥完成修缮即将开放
朝阳是京城大运河文化带的重要节点。2022年,作为北京著名三大古桥之一的永通桥(又称八里桥)完成主体修缮工作,预计将于今年对外开放,并完成了《通惠河漕运图卷》数字化展示项目。
永通桥是大运河文化带北京段最知名的古桥,已被收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长桥映月”美景就源于此桥。它位于朝阳和通州交界处,始建于公元1446年,为三孔石拱桥,南北长50米、东西宽16米,中间孔高达8.5米。
2021年,永通桥大修工程正式启动。修缮内容主要包括局部拆砌鼓闪(错位)部位的桥身砌体;清除后做桥面沥青路面,恢复条石桥面等。永通桥桥面石板约800平方米,多年来历经数次修缮,条石的材质、大小不一。现存条石约有2000多块,最古老的有将近600年历史。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此次修缮将桥面以及周边的条石全部还原到原位,并查阅古籍,咨询专家、学者,找到相同材质的条石贴补缺失部位,尽可能保持古桥原貌。
创建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
据介绍,2022年,朝阳区发布了北京首个以“博物馆之城”为主题的系列报告——《2022年朝阳区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研究》,构筑以“六聚”为特征的现代文博事业“朝阳范式”。评定推选14家博物馆之城建设示范单位,扶持补贴18家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培育4家类博物馆。全力推动朝阳区多层级博物馆协调发展。实施博物馆五进工程,启动遇见博物馆、博物馆进商圈等文化活动,打造沉浸式、共享型、多元化的朝阳商圈文化空间,提升文博惠民公共服务水平。
在此基础上,2023年,朝阳将继续推进“博物馆之城”核心区建设,推进实施《朝阳区博物馆之城建设方案》,完成80家博物馆建设和提升改造。开展策展人培训,高质量推进“博物馆进商圈”项目,打造“文化+商圈+旅游”联动格局。
2023年,朝阳还将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深化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继续开展文旅融合“三十工程”。完善文旅融合发展的市场服务体系,以文旅消费街区、地标等建设为依托,完善提升旅游购物场景吸引力和竞争力。在朝阳已有的各类资源基础上,通过数字技术与媒介,激活城市文旅消费,推进文化生态和谐共生和可持续发展。(赵婷婷)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