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中央气象台
“这次寒潮过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降温剧烈,全国大部气温将会由前期明显偏高转为明显偏低。”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张芳华说。
寒潮是什么?
寒潮是指来自高纬度地区的寒冷空气,在特定的天气形势下迅速加强并向中低纬度地区侵入,造成沿途地区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天气。这种冷空气南侵达到一定标准的就称为寒潮。寒潮是一种大范围的天气过程,在全国各地都可能发生,可以引发霜冻、冻害等多种自然灾害。
图源:摄图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冷空气等级》(GB/T20484 -2006)中寒潮的定义是:某一地区冷空气过境后,气温24h内下降8℃以上,且最低气温下降到4℃以下;或48h内气温下降10℃以上,且最低气温下降到4℃以下;或72h内气温连续下降12℃以上,并且最低气温在4℃以下。
寒潮多发生在秋末、冬季和初春时节。统计显示,近三十年,也就是从1991年至2020年,我国平均每年发生寒潮5.4次,其中两到三次为全国性寒潮。1991年以来,寒潮出现次数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共11次;出现寒潮次数最少的是2017年,仅有2次。
寒潮来袭、气温骤降,容易导致哪些疾病?
心脑血管疾病。突然降温,会刺激人体交感神经兴奋,造成血管收缩、血液循环的外周阻力增加、血压升高、心肌耗氧量增多,引起血压飙升和心肌缺血加重,最终导致脑出血和心绞痛发作。天气寒冷还会使血液变得黏稠、流速减缓,导致血栓形成,最终造成脑血管堵塞或心肌梗塞。
脑卒中(中风)。脑卒中发病率与季节有明显的联系,一般认为冬季最高,尤其是在温度骤降时。气温骤降,昼夜温差悬殊,低气压、高湿度,易使得血压骤然上升,卒中意外也接踵而至。
呼吸道传染病。寒冷常伴随干燥、湿度低,容易使病原微生物悬浮于空气中,增加了病原微生物与人的接触机会;寒冷的空气会降低呼吸道的免疫功能,抑制免疫细胞活性,减少气道纤毛功能。
骨折。气温低,肌肉和韧带柔韧性较差,对关节的保护力度减弱。道路冰冻很容易使人失去平衡而摔倒,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关节损伤及骨折。尤其是老年人和绝经后女性,多伴有骨质疏松或骨量减少,相较年轻人更容易摔倒,也更容易骨折。
如何防寒保暖,降低患病可能性
各位小伙伴儿们!世界上没有“金钟罩”“铁布衫”,请亲爱的你们,尤其是老人、小孩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患者,降温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身抵抗力。
一定注意保暖!雨雪天外出一定要注意保暖,尤其要保护好头部、手部和脚部,千万别忘了戴帽子、围巾和手套。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出行时最好要随身携带速效救心丸、硝酸甘油等急救药物。当出现胸痛、呼吸困难、肢体麻木、活动失灵等症状时,应及时拨打120,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注意房间通风。从减少病原菌单位浓度的角度,要定期通风,如在出门或离开房间时,可以视情况打开门窗。如果长时间待在室内,可以交替打开不同房间的门窗。此外,还需增加室内湿度,特别是在开空调时,可使用湿化器,保持室内湿度30-40%之间。
寒冷天气尽量减少出行。如果有事必须外出,不要穿易滑的塑料底鞋。在室外锻炼时,要尽量避开有水、结冰的路面,要充分进行准备活动,伸展肢体,进行“预热”。
适量增加摄入产热高的食物。如羊肉、牛肉、鸡肉、红枣等,这些食品中富含蛋白质及脂肪,对于身体虚寒、阳气不足者特别有益。还应多吃柚子、苹果等生津类水果,适量增加辛辣御寒食品,帮助祛寒和增进食欲,促进血液循环,增强御寒能力。
资料来源:科普北京、中央气象台、中国疾控中心、健康时报、健康杭州
整理:刘雪洁 蔡琳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