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发挥央企担当 “中化学力量”助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中新网赣州12月17日电 题:发挥央企担当 “中化学力量”助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作者 吴鹏泉 罗鲜梅
挖掘机的“钢铁臂膀”不停挥舞、工程车辆在工地上来回穿梭、旋挖钻的轰鸣作业声此起彼伏……仲冬时节,走进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建设场景。
据承建方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赣粤产业园项目经理李鹏介绍,该项目于今年8月开始建设,主要包括科创中心、标准厂房、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场地回填平整4个子项目,估算总投资5.81亿元。整个项目建成后,将有力助推赣南苏区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是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助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
为改善民众居住环境,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推动实施了东山街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杨晓明 摄2020年4月7日,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在赣州市南康区注册成立,同月28日即受邀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与江西省政府共同举办的“贯彻落实振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战略暨央地合作视频会”,会议现场与赣州市南康区政府签订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投资合作协议,负责该区5个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F+EPC项目建设。
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米伟秀介绍,该公司落户赣南苏区后,先后中标了多个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等多领域。
房屋老旧、道路狭窄、垃圾成堆……“脏乱差堵”曾是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东山社区居民吴福平对小区居住环境的深刻记忆,“电线杂乱密布,像蜘蛛网一样;路面坑坑洼洼,下雨天污水到处乱流”。
民以居为安,棚户区改造是加快经济发展、实现民众安居乐业的民心工程。为改善民众居住环境,南康区推动实施了东山街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棚改房建成后,可容量住户能达到778户。”站在机声隆隆、塔吊林立的工地上,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东山街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安全总监牛付州告诉记者,项目部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加速度推进,确保项目按期交付。
“从拆迁到现在,房子建得很快,希望早日住进新房子里。”经常来工地看看施工进度的吴福平,对入住新房后的生活充满期待。
距离东山街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约5公里的南康区文化强国馆项目,同样在加紧建设中。这是赣州市城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产业提升重点项目。
图为赣州市南康区文化强国馆项目在加紧建设中。 杨晓明 摄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文化强国馆项目副经理周代飞介绍,项目主体钢结构工程层高较高、柱间距大、造型复杂,属于大空间异性钢结构施工。为保证钢结构工程顺利进行,项目部对加工产能、质量及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项目施工后,给当地创造了不少就业岗位。”
47岁的邓同全家住南康区隆木乡,今年9月份来到文化强国馆项目上务工,从事泥工工作,“之前在南康接一些零零散散的活,收入很不稳定,现在在工地上干活,每天能挣几百块哩!”
米伟秀表示,中化学南方建投(江西)有限公司承建的一个个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为江西赣州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了央企力量。(完)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